干货分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最全评估流程!建议收藏!

来源于:小九直播APP下载 日期:2024-02-12 23:21:46 浏览:21次

  对评估内容、评估流程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划,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了一份借鉴模板。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规范项目事前评估评审,推动项目评审全覆盖,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和入园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贵阳市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目标提供发展动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投资方为无失信记录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行业优强企业项目;

  2投资方拥有项目产品自主知识产权或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独特核心技术,其核心技术应用到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环节,并能使项目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 有科研机构或高端人才参与,在招才引智方面贡献突出,对推进地方政府与科研院所合作起到非消极作用的项目;

  1将项目投资企业或投资者的履约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履行投资合同、圈占资源、套取政府补贴、破坏生态环境等的项目投资者,实行失信黑名单管理。

  2在项目评估过程中,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投资企业或投资者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查。

  (五)是不是满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要求。对有几率存在高环境风险项目,应先行完成环评预评估;进驻园区的项目先行论证其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七)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投资时限、投入产出强度,主流产品的技术领域、市场竞争力及发展的潜在能力,项目的税收贡献、带动就业能力及人力资源储备等情况;

  (九)投资合同(协议)中签约双方权利义务、优惠政策、违约责任等是否明确、合理;

  成立市、区两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机构。市级成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投资促进局负责人任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建立规划、环保、土地、建设等领域评估专家库,由评估委员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级评估委员会成立相应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构。

  (一)市级评估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终审工作;不定期召开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评估会议由评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也可委托副主任召开,并邀请相关行业分管领导参会。

  (二)市级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负责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产业高质量发展、环保、规划、用地等各方面做评估,并准时参加事前评估会议,及时完成评估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申报主体:项目投资企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同级有关部门。

  2评估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在项目签约前及时向区级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报。市级牵头部门签约项目、跨区(市、县)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直接向市评估委员会提出评估申报。

  3评估资料:项目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类型,提供项目情况(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建设周期、项目选址、经济效益等)、可研报告、投资方信息等项目资料备查,并对提交评估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可能存在高环境风险项目,应先行完成环评预评估;对进驻园区的项目,先行论证其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1 评估主体: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构负责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初审工作。

  2评估时限:原则上在项目提出评估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一个月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级评估委员会进行终审。

  2评估时限:原则上在各区提交初审结果10个工作日内,项目签订合同(协议)两周前完成终审评估。

  3终审评估会议:市评估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终审评估会议,对区级评估机构初审后提请的项目进行终审。

  与评估项目有关的成员单位应准时参加,参会人员代表部门,在会上签署项目评估终审意见书。无故不参会的单位,视为同意通过评审。对个别与项目手续办理、落地建设有关的部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单独征求意见。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估项目特点,邀请市政府行业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项目终审评估会议,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在评估会议前3个工作日将项目有关的资料提供给各市领导、专家及参会成员单位。

  4当地考验查证:对需要实地考察论证的项目,由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考察论证。

  2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评估结果报省级评估委员会备案备选,纳入市级以上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订合同(协议)项目。

  3未经评估委员会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得作为市级以上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订投资合同(协议)备选项目。

  4成功在市级以上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上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环保、土地、建设、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应优先给予办理项目所需手续,为项目及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迅速落地建设。

  5市投资促进局、市督办督查局每季度对已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事前评估执行情况和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做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投资促进局。

  (一)根据《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管理和职责权限,依法依规追究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弄虚作假,影响项目正常落地或造成不好影响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经济、资源、环保等方面重大损失的失职失责的有关人员责任。

  (二)市评估委员会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加评估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关领导责任,参加评估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三)对上述所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采取通报、书面检查、约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处理;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约谈。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组织进行谈线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该依据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1干扰、阻碍调查核实工作,或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线推卸、转嫁责任,对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企业有打击、报复、陷害等行为的;

  (六)各级投资促进部门对督查发现的,以及投资企业、投资者或其他人员反映的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应当追究责任的线索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建议送同级监察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责任追究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促进部门备案。

  (一)及时部署、明确责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尽快成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专人,加强对接。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专人作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对接,有序推进事前评估工作。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查。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工作作为招商引资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市投资促进局、市督办督查局每季度对已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事前评估执行情况和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做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投资促进局。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版权所有©2015 小九直播APP下载 沪ICP备130359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