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现行规则批阅权限如下: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从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提出检查定见,报国家计委批阅,其间重点项目由国家计委检查后报国务院批阅。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及下放、直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前要寻求地点省、区、市的定见。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从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计委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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