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铁路项目可研审批全流程

来源于:小九直播APP下载 日期:2024-03-03 06:05:31 浏览:15次

  铁路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现行投资政策下以政府出资为主,仍然采用审批制。

  根据2016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新建(含增建)铁路: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别的企业投资的由省级政府核准;地方城际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依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省发改委审批项目,由省发改委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基础设施发展处主办。

  申报资料包括:(1)建筑设计企业和沿线市政府的联合报批请示;(2)可研报告;(3)鉴别判定中心可研评审意见;(4)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意见;(5)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6)用海预审意见(如有);(7)沿线政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意见;(8)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9)节能承诺书;(10)环评报告书情况说明;(11)建筑设计企业出具的资金筹措方案;(12)沿线、审批流程及时限

  由省发改委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转至省发改委内网审批系统;转内发改委内网后,由基础设施发展处主办,投资处、重点处、环资处会会办,该过程为并联审批,正常流程需4个处室联合会审或委托评估,时限较长,因取得了鉴别判定中心的可研评审意见,该流程可争取简化。

  路省联合审批项目,由国铁集团发改部受理并起草批复,国铁集团内部程序完成后,发省会签。

  申报资料包括:(1)建筑设计企业和路局集团联合报批请示;(2)可研报告;(3)鉴别判定中心可研评审意见;(4)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意见;(5)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6)用海预审意见(如有);(7)省发改委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复函;(8)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9)节能审查意见;(10)资金筹措方案及运营补亏承诺函。

  国铁集团由发改部受理,研究同意后起草批复;发改部分管领导审签后发鉴别判定中心、建设部、财务部、调度部、运输部会签,其中鉴别判定中心和建设部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会签部门由分管领导审签,会签工作并联开展;会签完成经办公厅核稿后报国铁集团领导审签。

  国家发改委由政务大厅受理,审核通过后转至国家发改委审批系统,由基础司铁路处主办并起草批复,分管司长和大司长审签后发投资司会签;投资司交能处会签后报投资司分管司长和大司长审签;会签完成后发办公厅审核,由办公厅文秘处核稿、分管副主任审签后报分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审签后按程序报分管主任和大主任审签;审签完成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批复。

  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以铁路总公司(现国铁集团)投资为主的,由铁路总公司(现国铁集团)自行决定,其他项目则由省级政府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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